1.1 本會中文定名為「香港道教聯合會鄧顯紀念中學風紀隊顧問委員會」,簡稱「鄧顯風紀隊顧問委員會」,以下簡稱「本會」。1.2 本會英文定名為"Hong Kong Taoist Association Tang Hin Memorial Secondary School Prefect Team Advisory Committee",簡稱"Tang Hin Prefect Team Advisory Committee"。
2.1 本會會址設於新界上水彩園邨香港道教聯合會鄧顯紀念中學。
3.1 本會作為香港道教聯合會鄧顯紀念中學(以下簡稱「母校」)風紀隊的獨立顧問團體,有以下的宗旨:
(a) 擔任風紀隊的顧問,在適當時候向風紀隊提供指導和建議;(b) 協助風紀隊在重大事情上作出決策;(c) 協助風紀隊在重大事情上向母校反映意見和提出訴求;(d) 協助風紀隊達成願景:令每一位風紀成為自律自主的領袖,貢獻社群。
(a) 擔任風紀隊的顧問,在適當時候向風紀隊提供指導和建議;
(b) 協助風紀隊在重大事情上作出決策;
(c) 協助風紀隊在重大事情上向母校反映意見和提出訴求;
(d) 協助風紀隊達成願景:令每一位風紀成為自律自主的領袖,貢獻社群。
4.1 本會為獨立團體,由本會委員依會章處理本會一切事宜。
5.1 本會以中文為法定語文。